一. 管理原则
1. 任何客户交叉冲突都必须服从于公司利益这个大局。
2. 如果X公司已和A销售签合同的原则下,其他销售不能跟进。
3. 不得恶意毁单或恶性竟争造成公司利益受损。
二. 裁决通道
1. 同一销售部门内部的客户交叉冲突,由销售部门负责人本着维护公司利益大局原则,进行部门内部协调处理,并参考裁决标准进行裁决。对销售部负责人裁决不服者,可上诉公司CEO做最终裁决。
2. 不同一销售部门之间客户交叉冲突,由两个销售部门负责人本着维护公司利益大局原则,进行协调处理,并参考裁决标准对冲突共同裁决。销售部门负责人双方未能对冲突进行共同裁决情形的,可上诉公司CEO进行最终裁决。
三. 裁决标准
1. 与客户开始衔接的起始时间,原则上开始得早的销售员(需提供相关证据)加1分
2. 面访客户的起始时间,原则上面访客户较早的销售员(需提供相关证据)加1分
3. 面访客户的次数,原则上面访客户的次数多的销售员(需提供相关证据)加1分
4. 有客户名片的(需提供相关证据)原则上加1分
5. 都有名片,拥有职务更好的名片销售(需提供相关证据)加2分
6. 销售在CRM登记客户信息优先者原则上加 3
7. 销售间客户交叉冲突的,原则先充值者加7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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